雖然我們直覺地認為,環境倫理(environmental ethics) 屬於應用倫理學(applied ethics) 或實際倫理學( practical ethics) 的一支,而應用倫理學屬於倫理學的一支,且倫理學屬於哲學的一支,所以哲學的教學法也適用於環境倫理的教學法;然而,這樣的想法似乎只對了一半。就表面的形式看來,環境倫理跨「環境」與「倫理」這兩個領域,或者說,探討環境與倫理這兩個領域的「交集」部分,因此是一種「科際整合」的學科。既然環境倫理含有倫理學的成分,因此就此成分而言,說環境倫理跟哲學有密切關聯,是恰當的。說哲學的教學法,可以「部分」援引用來教環境倫理,也是恰當的。但若說完全援引哲學的教學法,用來教環境倫理,可能就不太恰當,理由是雖然我們直覺地認為,環境倫理(environmental ethics) 屬於應用倫理學(applied ethics) 或實際倫理學( practical ethics) 的一支,而應用倫理學屬於倫理學的一支,且倫理學屬於哲學的一支,所以哲學的教學法也適用於環境倫理的教學法;然而,這樣的想法似乎只對了一半。就表面的形式看來,環境倫理跨「環境」與「倫理」這兩個領域,或者說,探討環境與倫理這兩個領域的「交集」部分,因此是一種「科際整合」的學科。既然環境倫理含有倫理學的成分,因此就此成分而言,說環境倫理跟哲學有密切關聯,是恰當的。說哲學的教學法,可以「部分」援引用來教環境倫理,也是恰當的。但若說完全援引哲學的教學法,用來教環境倫理,可能就不太恰當,理由是它可能沒有兼顧「環境」的部分。就此而言,哲學家在教環境倫理課程的時候,很有可能擅長倫理議題,而較不擅長環境議題。反之,環境科學家在教環境倫理課程的時候,很有可能擅長環境議題,而較不擅長倫理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