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在某些人看來9 基因專利是一種相當不道德的財產權。基因原本是自然產物,人類只是「發現」基因而不是「發明」基因,因此承認基因專利違反了專利法的原理。其次, 基因是一種人類共同的遺產,當我們承認可以針對基因取得專利時會便是允許少數人聾斷自然生命。基於以上這些觀點,基因專利不但破壞專利制度,侵犯生命的神聖價值,更使得少數人利用基因專利剝削其他人。以上這些論點經常出現於倫理學或公共政策方面的辯論,也成為許多人反對基因專利的理由。不過,既然基因專利如此不合理,為何世界主要工業國家紛紛承認基因的可專利性?難道這些國家的政治經濟領袖、專利與法律專家已經喪失了理智與良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