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年11 月26 日閉幕的荷蘭海牙國際全球氣候會議由於爭論過烈,與會國彼此之間,尤其是富有國家與落後國家的分歧太大,終於在未能達成任何的具體協議下,失敗完場。那次在海牙開會的主要目的多是繼續1997 年在日本京都那次全球氣溫國際會議所通過的「京都協議」(Kyoto Protocol')所定下的大方向,制訂更具體的目標來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以圖減慢全球氣溫繼續上升的趨勢。京都協議原來所定的目標,是到2010年以前,有份簽署協議的已發展的工業國家同意將1990 年的排放量減低5% 。這個數量的減少當然無法滿足環保組織的要求,但由於減少排放溫室氣體所涉及的成本不斐,會對經濟有很大的負擔, 5%是一個經過強烈爭論後的妥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