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尊重人格自主(respect for persons) 、仁愛( beneficence )和正義( justice) 等三項基本倫理原則,CIOMS/憫。所制定的關於人體生物醫學研究的國際倫理準則共有十五條,涵蓋六個領域,分別是(1)受試者之知情同意:準則1 ~9 ; (2)受試者之挑選:準則10~11 ; (3)資料保密:準則12 ; (4)受試者遭意外傷害之賠償:準則13 ; (5)審查程序:準則14 ;(6)外國贊助之研究:準則15 。對人體臨床試驗的審查而言,這些準則當然都是重要的,然而由於本試驗的相關資訊稍有不足,兼且考慮、準則的相干性問題,本文無意進行全面性審查,底下將只依據「受試者之知情同意」和「受試者遭意外傷害之賠償」兩部分準則進行審查,最後訴諸基本倫理原則決定審查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