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精神治療學派而言,傅朗克( Viktor Frankl )提出了異於佛洛伊德( Freud) (第一維也納學派)與阿德勒( Adler) (第二維也納學派)之外的第三維也納學派。他之所以提出意義治療學( Logotherapy) ,是因為他認為無論是佛洛伊德的快樂原則或阿德勒的權力意志(後改為成就意志)都無法真正解決人存在的本質問題,不足以充分完成治療學所賦予的任務。事實上,上述兩原則只是追求意義意志的結果或手段,根本無能面對人存在的根本事實(註一)。根據現象學的分析,人存在的根本事實是「人乃是與其他存在體接觸並追求意義以實現它的存在」表示人是追求意義的存在(註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