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年,每當有關愛滋病的醫療或行政倫理出現爭議的時候,我常感覺到熟悉倫理學的專家沒有出來講話。好像只要這個議題沾染上愛滋病,就會讓人不願去碰觸,即使從邏輯推理及倫理觀念上明知道愛滋防治政策不對,但是,願意挺身仗義執言的專家學者並不多。舉例而言,民生報在-月九日的社論提到中央健保局不應該以病人是否抽煙來當成申請高血脂症治療的給付指標。于士論提到因為是「強制納保J 所以健保局不應以如此的手段來達到矯正民眾習慣的目的。而去年十月底在世界愛滋病日記者招待會上,衛生署張署長宣佈'若愛滋病醫療費用自全民健保給付, (目前已在立法院一讀通過)將只發給無辜感染者重大傷病卡,可是對於由於個人行為不檢點而得愛滋病的患者,例如嫖妓行為,共用針頭而感染者,將採取部份分擔的差別待遇。事件發生後,各大報無人針對此議題寫社論,反映出大家對愛滋病醫療倫理上的漠不關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