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陳愛娥/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報告人 宮文祥/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講 綱】 壹、從共和原則談起—講在司法應有的審查標準之前 貳、權限之界定:聯邦 V. 州 參、我國司法審查在標準上的再斟酌—審查標準建立的必要性:以111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為例 肆、屚法審查的可預見性 林家暘/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講 綱】 壹、前言 貳、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爭議之緣由 參、均權原則作為憲法基本決定 肆、均權原則作為權限劃分原則 伍、均權原則作為司法審查基準 陸、評析111年憲判字第六號判決 與談人 劉定基/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周佳宥/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