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陳愛娥/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報告人
宮文祥/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講 綱】
壹、從共和原則談起—講在司法應有的審查標準之前
貳、權限之界定:聯邦 V. 州
參、我國司法審查在標準上的再斟酌—審查標準建立的必要性:以111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為例
肆、屚法審查的可預見性
林家暘/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講 綱】
壹、前言
貳、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爭議之緣由
參、均權原則作為憲法基本決定
肆、均權原則作為權限劃分原則
伍、均權原則作為司法審查基準 陸、評析111年憲判字第六號判決 與談人 劉定基/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周佳宥/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