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識過失的可罰性在德國刑法教義學史上多次受到「一切罪過都是意願罪過」這一基本信條的挑戰。意願罪過的成立要求行為人具有惡意,而在無意識過失的場合,對於這種惡意是否存在,從存在論與規範論的不同立場出發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在這場事關無意識過失之可罰性的爭論中,來自不同時代與不同社會制度的德國刑法學者形成了兩個對立的陣營。這場法教義學與法哲學層面的爭論,最終的解決還需要透過引入刑事政策層面的考量來實現。徹底否認無意識過失的可罰性——即使在教義學層面能夠得到較為有力的論證也——並不現實,但限縮過失可罰性的領域是目前學界的普遍共識與未來改革的必然趨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