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式案例分析方法是培養法學思維模式的重要手段,亦是當下法學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以編撰的教學案例為分析對象,本文演示了鑑定式分析方法在刑法案例研習課程中的運用。文中展示了對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未遂犯、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實行過限、共同過失犯罪等總論問題,以及對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過失致人死亡罪、侮辱罪、誹謗罪、盜竊罪、搶劫罪、(轉化)搶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侵占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分論問題進行分析的基本結構和思路;梳理了相關問題的學說爭議及其對案件定性的影響。本文的部分內容僅供教師教學授課時參考使用,並非學生撰寫案例分析報告的必備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