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芙(Chantal Mouffe)對審議式民主的批判不但直接追溯其思想源頭—羅爾斯(John Ralws)和哈伯瑪斯(Jürgen Habermas),更從否定本質論(essentialism)出發,質疑審議式民主講究的「理性共識」根本是不足取與不可欲,同時提出其「爭勝式民主」(agonistic democracy)理論,認為真正的民主應該回歸政治性(political),承認在敵我關係必然存在的實然狀況下,政治對手之間的爭勝應該在認同民主的前提之下。爭勝式民主理論同時與她後馬克思主義的主張—以民主認同取代馬克思主義的階級認同—相連結,故而顯現她大破大立的格局。
然而,穆芙對審議式民主的批判是否真的有其道理,又有其價值?其對理性共識壓抑多元與異議的批評,固然值得吾人進一步觀察審議式民主的實踐過程,但卻也忽視了審議式民主的其他價值,諸如實踐公民參與及擴大個人視野等。此外,其所信奉的多元政治觀有敵友區分之問題,其所提出之爭勝式民主並沒有解決代議民主的問題,還帶來了新的問題—強權政治的問題、民主不穩定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