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傳充的程式法理二元分離適用理論,小額訴訟程式應當適用訴訟法理。然而,小額訴訟程式完全適用訴訟法理,無法實現小額訴訟所追求的訴訟效率價值。在訴訟過程中,只有部分地適用非訟法理,才能達到簡易、靈活、迅速、低成本解決小額糾紛的目的,從而實現小額訴訟的效率價值。因此,按照小額訴訟程式審理案件,在適用訴訟法理的同時,應當部分地適用非訟法理--職權探知主義之部分採用、直接言詞原則之限制、公開原則之限制與排斥、自由證明之採用等。儘管小額訴訟程式中部分適用非訟法理,但也應當給予小額訴訟當事人一定的程式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