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就中國法(律)史研究而言,解嚴(1987)一事有助於文學院的研究風向甚鉅,因而「唐律研讀會」對中國法史研究貢獻不小。另一方面,法學院在1996年以後的中國法史研究發展,明顯不振,而文學院在此時適巧可填補這一現象,進而維繫中國法史研究於不墜。至於臺灣法(律)史研究,在解嚴之後,明顯趨於活潑,尤其臺大法學院的研究趨勢,令人注目。整體說來,臺灣法史研究不如想像那樣呈現「顯學」,此由博士論文偏少,而有後繼無力之感。展望未來,希望文學院持續中國法(律)史研究風尚,法學院則有待加强;而臺灣法(律)史研究也希望在博士論文方面,能有更傑出的研究成果展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