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藉由比較兩家個葉公司來省思:公司如何藉由導入國際性編製指南,來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CSR report) ,以期降低被使用者質疑存在「管理捕捉」 (managerial capture )行為之疑慮。本文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指出,在永續報導的世界潮流中,我國企業遵循GRI 的永續報告指南(GRI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Guidelines ;The GRI Guidelines) 來報導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的景況,近年來雖有進展,惟仍屬萌芽階段,在量與質方面都存在進步的空間。第二部分貝1J 從自發性揭露的理論出發?探討公司在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時,常被質疑存在「管理捕捉」行為的現象。本研究經由比較萬大方集團( Vodafone Group Plc)與中華電信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說明如何能減少被報告使用者質疑報導中存在「管理捕捉」行為的作法。研究結果顯示,萬大方集團在報導策略的擬定、報導格式的一致性、利害關偉人參與的多元化、議題管理進度的報導及報告書的確認工作( assurance )等方面,實屬優秀,值得國內電信業者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