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補償與地上物徵收補償訴願案件,最常見之爭點為何,其訴願決定之論理是否有待改進之處,國內尚乏文獻探討。本文接續筆者對徵收補償的憲法、立法、司法層面之探討,探究如何在訴願層面落實徵收補償之憲法與立法要求。本文抽樣內政部訴願會二○○六至二○○九年之訴願決定,共得二百四十四件徵收補償案件。本文發現,土地徵收補償訴願案最常見之爭議是徵收補償額低於市價,地上物徵收補償案件多半是爭執農作物是否為徵收公告前搶種。訴願會對此種涉及「非法律專業」方能適切判斷之事實爭議,只要發現程序無瑕疵,幾乎都採取尊重原處分機關之立場;極少訴願人之舉證能成功說服訴願會。本文指出訴願會未來可以改革之方向,並析論訴願與復議在徵收補償案件之制度分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