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為因應世界發展趨勢,破除性別歧視,提升婦女地位,遂於1997年設置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以協調各部會推動性別平等政策。2004年通過婦女政策綱領作為國家婦女權益政策的發展方針,2005年訂定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全面地檢視目前國家的各種政策諸如:教育、文化、勞動、福利、經濟、衛生醫療等所存在的性別歧視現象,進而藉由修法、立法、制定政策、改變預算資源分配的方式帶動深層的組織變革,以實現性別平等。例如:總統日前宣示廣設女性友善門診,未來1年內臺灣19個醫學中心要設立對女性友善的單一窗口門診服務,5年內要擴及所有公立醫院,10年內推廣至全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