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及其《SPS協定》允許成員方為保護人類生命健康採取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即SPS措施,但對此設立了嚴格的條件,其核心為“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是風險管理的一部分,多年來,“量化風險方法”和“整體風險方法”及其之間的博弈主導著風險管理學界的主流話語。受此影響,WTO爭端解決機構在適用和解釋《SPS協定》、尤其是其中一些核心概念時,不斷搖擺於這兩種方法之間,至今未有定論。即使是在新近的代表性案例“美、加繼續中止案”中,上訴機構前所未有地表現出了對整體風險方法的明顯的、全面的傾向性,這是否意味著“二元化”解釋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