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法制近代化的進程中,汪榮寶的貢獻頗為特殊,理論和學術層面上,他沒有留下煌煌巨論,但是他從實踐層面制定和完善法律,為近代法律的轉型號呼奔走,屬穩健推進法律革新的實幹家。作為近代第一批法律文書的始作俑者,汪榮寶參與編纂、修訂和審查《大清民律草案》、《大清民事訴訟律》、《欽定大清刑律》等多種律例,力圖構建中國的近代法律體系。他還參與創建近代司法制度,編訂《法院編制法》和各級審判機構的相關法規,推動司法獨立。在清末憲法制定中,他的成就尤其突出,1908年他參與編定《欽定憲法大綱》,1911年被任為協纂憲法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