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審判實質化,需要訴訟參與各方在敍事性表達內容上的有效溝通。“事實發現”始終是審判的重心。案件事實從訴辯雙方的證明向裁判者心證的位移,就是訴訟證明三元系統的對接,也即心證的形成過程。在邏輯上,證明是一個系統構成。訴訟中存在控訴、抗辯證明和裁判者心證三個證明系統,訴辯證明與心證存在證明指向、內容導入方式、命題的句式表達及表現形式的差異,而且兩大法系的心證也存在主動型與被動型之分。以圓形表示,訴訟證明三元系統對接呈現四個圖景:三圓重合、兩國相交與一圓並立、三國交叉、三圓分立互不相交步顯示出心證的不同範式、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