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日本行政法學泰斗阿部泰隆教授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獲邀於臺灣行政法學會中之演講內容。本文首先闡述二○○四年日本行政事件訴訟法修正之重點後,就行政處分性、原告適格、課予義務訴訟與禁止訴訟等訴訟之要件問題,以及本案中之法律解釋,分析日本最新判例之動向。該修正對判例之影響如何,在日本見解分歧,本文認為並未產生明顯影響。本文從人民有接受裁判權利及救濟實效性觀點認為,日本之行政訴訟要件仍過於嚴格,應將所有訴訟要件問題作為訴之利益而予以統一化,乃提倡「違法矯正訴訟」之架構。阿部教授並認為日本法院過於重視個別處分之根據條文,主張應基於憲法價值分析有關實定法之架構及旨趣,並進行綜合性法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