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立法例之實踐上,「非現金出資」制度已行之有年。且伴隨著資本市場規模日漸擴大,金融商品設計愈形多元,對快速集資以及出資彈性之需求日益提高,傳統資本三原則甚難滿足時代需求。因此如何將知識經濟時代中的主流-無形資產,與公司資產緊密結合,並賦予公司有更多的管道可以籌措資金,使其經營富有彈性,以創造出最高之收益,逐漸成為當代公司法之課題。因此於全球化市場中,無國界之資金如何肯挹注於我國,促進我國產業升級與經濟發展?如無一套與全球接軌的制度,恐怕難於國際資本市場立足。欲完全調和各國立法例實屬不可能,如何藉著瞭解各國規範之良窳,以建立我國一套完整之體系則顯屬重要。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本文擬藉由各國立法例之分析,就我國「非現金出資」制度之發展做出建議與規劃。文中討論如何放寬目前法規限制,以減少不必要之成本,並嘗試就非現金出資制度之實質面與程序面提出檢討。藉此祈能吸引外國資源投入,使我國企業得以更加茁壯,進而促進產業發展,且能兼顧股東與公司債權人等利害關係人之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