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上訴機構在二五年三月三日確定美國對其高地棉的補貼措施違反農業協定及補貼暨平衡稅措施協定下之若干規定,這也是WTO首度針對農業補貼作出違反相關協定之裁判,此舉將使得農業補貼之貿易爭端進入白熱化階段。由於WTO架構下對於農業補貼的規範衆多,各協定間又有規範重疊之情形,因此如何適用各協定之規定即容易產生疑義。此外,雖然農業協定第十三條設有協定間適用關係之規定,即所謂的和平條款。惟和平條款之適用期間僅至二三年底為止。和平條款之保護一旦除去後,依據WTO案例中上訴機構及爭端解決小組之見解,各協定條文間應屬累積適用關係。惟累積適用之結果可能會造成對於農產品之規範反而較其他非農產品之規範更為嚴格之情形,此一問題亦值得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