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中國大陸在一九七年代末期開始漸進但大幅的改革與開放,其重心是經濟體制的開放與向市場經濟體制靠攏。市場機制如要有效存在,就必須有足夠的競爭機能,一方面促進資源的有效利用,也就是避免因缺乏適度競爭而產生的「社會淨損失」(social deadweight loss),他方面也要防杜因壟斷性行為造成財富的不當移轉(wealth transfer)。今日的大陸地區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並儼然已有成為世界第三大經濟體的趨勢。所以,如何建構、完善競爭法制,不但是大陸近年財經界的重要議題,也是海內外學者與貿易夥伴國極為關注的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