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壹、引言-韓國二年司法改革對於我國之意義貳、二年司法改革之專責機構-司法改革促進委員會參、二年司法改革之重心-「法學教育」之改革肆、現行大學法學教育之問題與解決之道一、韓國大學法學教育之現況及弊端二、司法考試制度改革之主要內容伍、二年司法改革擬議之其他主要內容一、改善「人身拘束」制度二、擬議制訂「人身保護法」三、改善「立時裁決」制度四、確保偵查時辯護人之參與五、改善「國選辯護(人)制度」六、量刑合理化、改善行刑制度七、擴大行政程序法上裁定之申請範圍(行政審判法草案)八、改善民事裁判及民事執行程序九、擴大「法律救助」制度,強化「法律救助公團」之地位十、強化律師及律師團體之公益活動十一、認可複數地方律師協會之設立可能(草案審議中)十二、強化法律服務國際競爭力十三、培訓國際貿易商務法律支援人才陸、代結論-韓國二年司法改革對於我國之借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