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不良金融債權轉讓糾紛案件的審理,事關金融不良資産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事關職工利益保障和社會穩定,事關國有資産保護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因此其並非一個單純的法律問題,而是一個以政策性為主、法律性為輔的社會經濟問題,處理案件的關鍵在于,如何解決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歷史遺留問題。人民法院應當充分權衡私權處分和公共利益、職工債權和金融債權、計劃經濟法律問題與市場經濟法律規則等因素,既要尊重不良債權轉讓的市場性,又要尊重不良債權形成的歷史背景,在堅持市場化的前提下,著重審查幷矯正轉讓過程以及其中出現的不公平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