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連結未遂犯著手的總論議題,以及詐欺罪與竊盜罪著手的各論議題。並應對近年來在日本日益猖獗的詐騙集團(日本稱為特殊詐欺)相關判決,在分析日本最高裁判所裁判後,對於上述問題提出個人的看法。在總論議題中,本論文反對日本的實質客觀說,主張同時從法益侵害危險與行為規範違反性的角度,重塑實行著手的基準。在各論議題上,本論文透過分析兩個最新的日本最高裁判所裁判,一方面確認實務的看法,一方面也提出自己的觀點。對於掌握日本實務與學說對於詐騙集團抗制的相關議題,以及關於未遂犯著手實行的判斷基準的相關討論來說,本論文均為不可多得的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