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實務選編,共計有11則判決。實體法部分,有非因己意而中止未遂;刑法第10條第4項第6款之「重大」、「不治與難治」具體內涵;國立大學人事室組員是否具有刑法第10條之公務員身分;交通事故逃逸罪行為人之作為義務範圍;共同正犯脫離應達何種程度;不能未遂之成立要件解構;犯罪所得發還條款應採取何種解釋。 程序法類,包含判決有誤寫、誤繕情事與送達之關係;檢察官未聲請囑託專業機關進行鑑定,其文書之刑事訴訟性質為何?第一審應行合議審判之案件而誤以獨任法官審理應如何救濟?OKLink等網站所取得之虛擬貨幣交易紀錄應是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之何種特信性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