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對銀行之相關規範,大多仿造美國及英國制度而來,例如:產金分離原則、存款保險制度、銀行他業禁止原則或銀證分離原則等。惟日本泡沫經濟破滅後,於1998年歷經金融危機,國內經濟長期處於零成長狀態,不利於銀行之經營,而為打開此一困境,涉及上開原則或制度之相關規定,或多或少有所調整或鬆綁。另一方面,伴隨支付工具之變革,2009年制定之支付服務法,允許資金移轉業者從事原本專屬於銀行之匯兌業務後,銀行不再獨占支付服務領域之業務。對日本銀行而言,如何回復收益能力,係目前面臨之最大課題,而是否需廢止產金分離原則,擴大業務範圍,亦成為一重要論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