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改造服刑人員的根本手段,由於頂層設計的缺陷以及對於勞動改造的性質把握不清,監獄勞動在實踐中一直存在功利性、機械性和低酬性的現象,這違背勞動的基本運作規律,導致服刑人員的勞動出現異化之趨勢。偏離客觀規律下的監獄勞動引致人與勞動產品、人與其類本質、人與勞動過程以及人與人關係的異化,難以實現勞動改造使服刑人員熱愛勞動、樹立正確三觀的目標追求。於是,如何根除勞動改造過程中的異化因素,促使服刑人員由被動的“要我勞動”轉為自覺的“我要勞動”,就成為勞動改造模式完善的核心問題。其中,激發服刑人員勞動的自覺能動性,應當被視為化被動為主動的重要橋樑。而在如何激發服刑人員勞動改造能動性問題上,監獄勞動改造觀念的科學化調整是前提,監獄勞動項目安排的靈活化探索是基礎,監獄服刑人員獎勵方式的現實化回歸是關鍵,監獄服刑人員懲治類型的多元化構建是後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