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刑法學正當防衛問題論域內,需要對防衛權話語和正當化根據理論關係予以協調。實現正當防衛教義學知識體系精細化,有必要深入研究二者性質、內涵、理論功能及關係處理。防衛權是由原生權利派生出的救濟權。運用霍菲爾德權利理論分析防衛權可知,防衛權蘊含的概念關係足以解釋正當防衛何以阻卻違法。由“權利”和“正當”的關係出發,應當將刑法教義學語境中正當化根據的理論功能定位于解釋立法者在實證法上針對防衛行為的賦權理由。基於此,結合社會學正當性理論,二元論能充分發揮此種功能。因其個人保護原則解答了正當防衛在價值理性層面的正當性,法確證原則揭示了正當防衛在工具理性層面的正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