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元照網路書店月旦品評家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法學教室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過半數董事之董事會召集權及董事長不為召開之認定
作者 郭大維 (Ta-Wei Kuo)
中文摘要
X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從事運動器材製造的公開發行公司,甲、乙、丙、丁、戊5人為該公司之董事,其中甲為董事長。乙、丙、丁3人於2025年5月6日以書面請求甲召集董事會,提議事項為解任暨選任董事長。甲遂於同年5月21日下午3時召開董事會。試問:一、若甲雖召集董事會,但未將乙、丙、丁3人提議之事項列為議案討論議決,則乙、丙、丁3人得否自行召集董事會?二、若乙、丙、丁3人於2025年5月18日以函文表示無法出席5月21日所召開的董事會,導致董事會因出席人數未達定足數而流會。乙、丙、丁3人乃於2025年5月22日再度發函甲請求應再行召開董事會,甲以5月21日已召開董事會為由,明確拒絕乙等3人之請求。乙、丙、丁3人因而於同年6月3日自行召開董事會,會中並作成解任董事長甲及選任乙為X公司新任董事長之決議。甲則主張乙、丙、丁3人自行召集董事會,並作成解任甲董事長資格之決議,系爭董事會屬無召集權限之人所為之召集,其召集程序自屬違法,於系爭董事會作成之相關決議,應屬無效。甲之主張是否有理?
起訖頁 25-29
關鍵詞 董事長董事會公司法解任董事長董事會召集權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2509 (275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1684739327505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提起再審之訴──分割共有物確定民事判決有當事人不適格之再審事由
該期刊-下一篇 夜點費是否為工資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