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學術寫作能力是研究能力和寫作能力的綜合體現,是全體法律人必須具備的基本能力,也是法學專業學生在本科階段應當重點培養的能力。然而,隨著互聯網對閱讀的衝擊加劇,加之「法考」、「考研」等對學生學術寫作能力的考察不足,法學本科生暴露出學術寫作能力下滑的趨勢,這也會對法律實踐產生不良影響。透過對比中德兩國具有代表性的法學院校在研討課開展上的差異,並介紹德國法學論文寫作的方法與技巧,可以發現中國法學院校的研討課尚存較大的提升空間。研討課的結課論文絕不能被簡單視為考核打分的手段,更應該成為訓練學生研究能力和寫作能力的寶貴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