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頒行,粵港澳大灣區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已然成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關鍵共識與題中之義。僅是,粵港澳現正處於“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類法域”的區域背景下,粵港澳三地知識產權要素的產業化、市場化、貨幣化等環節勢必受到制度壁壘的阻隔,難以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技術價值、文化價值與創新價值;同時,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事業還伴隨著知識產權運營互通性有待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合作仍有障礙等困境。因此,可以嘗試以協同創新理論為理論脈絡,以“硬法—軟法”二元融合治理模式為實踐路徑,系統構建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協同治理機制,並且提出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創造、管理、運用、服務、保護的協同措施與建議,為優化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環境,建立有序的區域營商環境以及豐富多元的文化內涵建言獻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