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我國於2009年1月21日修法調降遺產稅,稅率由累進稅率結構之最高邊際稅率50%調降至單一稅率10%,免稅額由790萬元提高至1,200萬元。本文以財政部高雄國稅局2011年及2012年所核定遺產稅申報案件為分析對象,運用二元應變數迴歸模型,探討遺產稅修法調降後影響遺產稅逃漏之因素。實證結果發現,遺產總額、投資型遺產金額、死亡前2年內贈與財產金額等3項變數對遺產稅逃漏具正向顯著關係。因此,本文建議針對高遺產總額、有投資型遺產或死亡前2年內有贈與行為之遺產稅案件加強查核,以有效降低稽徵成本,提高查核績效。其次,保單為常見避稅或節稅工具,有關單位宜建立保單資料庫,提供遺產稅查核運用,減少不必要的稽徵成本,並落實租稅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