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羅騰堡食人魔“案是一起震驚德國且聞名於世的案件。阿明‧邁韋斯(Armin Meiwes, 1961-),一位被媒體蔑稱為“羅騰堡食人魔”或“大屠夫”的德國男子,物色、屠宰和食用了一位名叫貝恩德‧尤爾根‧布蘭德斯的德國男子。本案是對人類社會倫理價值的嚴重挑戰,觸動了每一個社會成員的神經。案發後,犯罪人邁韋斯受到了德國司法機關的追訴,案情本身的特殊性、公眾對刑罰的心理預期、檢察機關的抗訴等因素共同引發了德國社會各界,特別是刑法學界對該案審理過程的關注。在此背景之下,德國法院被推到了風口浪尖,如何妥善處理這一案件成為其必須解决的問題。在長達數年、反反覆覆的審理過程中,面對社會輿論的軒然大波與法學學者的激烈論爭,德國法官堅守著司法者應有的理性與操守,在法治的國度內,在司法的範圍內,最終妥善解决這一兼具法律問題和社會問題色彩的案件。通過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關於本案的終審判决書,可以還原事件的本來面目,並觀察到德國關於謀殺罪解釋和適用的合憲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