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違反說起源於賓丁的規範論,並以“行為規範違反”為內容。在經歷規範內容去抽象化、去精神化後,以“行為規範違反”為內容的規範違反說再次登上舞臺。行為規範的來源有二:自然犯來源於常識;法定犯則來源於行政法規範等第一性法律規範。行為規範內容的前刑法性、客觀性、可認識性,决定了規範違反說必然具有立法批判機能與實質違法性判斷機能。在純客觀不法論下,規範違反說的確存在混淆不法與責任的問題,但在一般不法與特殊有責的區分標準下,規范違反說則與其完美契合。以“行為規範違反”為內容的規範違反說具有對接不法本質與犯罪本質、統合形式概念與實質概念、一體化犯罪認定正當性與刑罰正當性等多重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