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大陸期刊
核心
刑事法評論
201912 (42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論持有型犯罪
作者
弗里德里希-克里斯汀‧施羅德
中文摘要
持有型犯罪的條款數量很多,且歷史悠久。相比傳統的結果犯和損害犯,它有雙重擴張與前置。針對持有型犯罪的處罰有五類入罪理由,分別是物品本身危險因此禁止持有、持有物品具有危險目的、持有行為是其他犯罪的預備犯、持有行為刺激了其他犯罪行為、降低證明要求。針對這五類理由,學界提出過批評,但也──得到了回應。另外,承認持有型犯罪還帶來了教義學上的難題,即過失型持有的可能、無害放棄持有的可能、持有行為是否是獨立於傳統的“作為/不作為”劃分之外的第三類型。
起訖頁
610-622
關鍵詞
持有型犯罪
、
雙重前置化
、
持有行為的獨特性
、
刑事政策理由
、
作為與不作為
刊名
刑事法評論
期數
201912 (42期)
出版單位
北京大學法學院
該期刊-上一篇
民間高利貸行為的刑法雙向規制──基於刑事法網擴張與限縮的分析
該期刊-下一篇
瘋子抑或壞坯子?──我國女性暴力犯罪人形象的迷思與澄清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