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1801 (2018:1s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請求損害賠償——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35號民事判決
作者
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之被保險人因職業災害事故而由健保局支付之醫療費,係由職業災害保險給付,而其保險費乃由雇主全額負擔,雇主自得抵充就同一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金額。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801 (2018:1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請求返還土地等——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41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請求給付契約價款等——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85號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