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頒布對經濟法司法産生了重要的影響。在《民法典》背景下,經濟法司法的發展進路主要有三條:獨立經濟法訴訟、實質理性司法和經濟法思維的“嵌入”。獨立經濟法訴訟是指以公益訴訟作為獨立的經濟法訴訟程序,它是形式理性司法的體現,實質理性的經濟法不需要獨立的經濟法訴訟程序,公益訴訟也並非經濟法所獨有。實質理性司法與經濟法的特質相契合,符合“司法能動主義”的發展趨勢,但與我國當下形式理性的司法機制並不融洽,只能是一種“理想圖景”。經濟法思維的“嵌入”是經濟法司法發展進路的理性選擇,它在尊重當下司法機制的基礎上,通過法官經濟法思維的建構,在經濟法司法的運行過程中滲透和內化經濟法思維,從而有效溝通形式理性司法和實質理性司法,並逐漸推進經濟法司法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