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解讀:商事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公司表冊之承認——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074號民事判決
作者 邵慶平
中文摘要
按公司各項表冊經股東會決議承認後,視為公司已解除董事及監察人之責任。但董事或監察人有不法行為者,不在此限。公司法第231條著有明文。上述所謂解除董事及監察人之責任,應限於董事會於每會計年度終了所編造經監察人查核之會計表冊所揭露記載之事項或自此等表冊得以查知之事項,而非因不法行為所生已發生或未確定發生之各種責任而言,至於其他事項,不包括在內。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會,並非常設之機關,僅於每年召集一次或於必要時召集之(公司法第170條參照);上開會計表冊所未揭露而無法使股東得以知悉之事項,既非股東會職權行使之能力所及,自不能因股東會決議之承認,而解除董事及監察人之責任,以保護公司及股東之權益,並符合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分離之精神
起訖頁 1-3
關鍵詞 公司表冊之承認董事及監察人之責任解除
刊名 裁判解讀:商事法  
期數 201702 (2017:2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任期屆滿改選董事及監察人——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字第454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323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