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107和110年特殊教育統計年報(簡稱特教統計),分別有7和9個縣市學前語言障礙(簡稱語障)個案為0,相較於美國與英國的統計,語障兒童普遍率均超過1%,地方政府通報之語障學生與實際人數有嚴重落差。作者與4位教授溝通障礙的大學教師、1位學前幼兒園特教巡輔教師、3位國小特教老師,以及1位國內資深語言治療師(簡稱語療師)、2位台裔美國學校語療師、2位特教資源中心主任和1位地方主管特教業務組長訪談和討論,並再查閱10個縣市特教中心網頁之語障鑑定辦法和工具。歸納國內語障學生消失於特教統計的原因有以下十點:一、語障鑑定原則和基準過時且不精確;二、縣市缺乏語障鑑定辦法且評估工具老舊和不足;三、語障鑑定基準與學習障礙和發展遲緩重疊;四、近一半特教系未聘請語言病理學專業講師;五、特殊教育教師缺乏語言障礙重要知識;六、缺乏學前語障兒童全面篩檢;七、語障被視為輕度障礙低估其負面影響;八、重要他人誤認語障會隨年齡改善;九、嚴重語障兒童易被誤判為智能障礙或自閉症;十、特教行政主管單位疏於督導地方語障鑑定與安置業務。問題釐清後,期盼由教育部至地方特教行政單位,以至於現場特教老師,共同承擔責任以落實語障學生通報的正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