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0 年 9 月,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政府效率,宣布無條件開放乙型受體素豬肉品進口(或稱開放摻有萊克多巴胺乙型受體素飼料所飼養豬的肉品)進口以來,臺灣即出現同意與不同意開放萊豬肉品的社會對立群眾。由於同意開放者多屬於與蔡政府同黨籍的地方行政首長或民意代表;反之,不同意開放者多為與蔡政府不同政黨的地方政府和議會。各該不同意開放萊豬的地方自治團體經多次政黨內部協商後,經由修正或增訂所適用之地方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明定各該行政轄區所販售或交易之豬肉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違者予以行政罰。該項禁制地方自治法制並自 2021 年 1 月生效 1。經由將近三個月的朝野政治衝突,蔡政府乃將即須於 2021 年 1 月適用或生效的各該自治條例宣告無效或不予核定,致衍生中央對該地方自治監督權的行使是否違憲的爭議,簡稱為中央與地方對自治權限的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