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2204 (2022:4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僱用人侵權責任——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116號民事判決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按民法第188條第1項規定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非僅指受僱人因執行其職務本身,或執行該職務所必要之行為,即受僱人濫用職務或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及與執行職務之時間或處所有密切關係,在外形客觀上足認與執行職務有關者,縱令其為自己利益所為,為僱用人所得預見並加以防範者,均應包含在內。倘為受僱人與第三人間之交易行為,非執行其職務所必要,或受僱人之行為,在客觀上不能認與執行職務有關,或第三人明知或以具有一般知識經驗即得知悉該受僱人之行為,顯非執行職務之行為者,即難課以僱用人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起訖頁
1-3
關鍵詞
僱用人侵權責任
、
執行職務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2204 (2022:4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時效完成——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203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連帶債務——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18號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