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註冊會計師(以下簡稱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的民事責任,是指會計師因其過失簽發不當意見的查核報告,致使委託人以外的其他財務報表使用人因使用虛假的財務報表資訊遭受損失時,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會計師對第三人的民事責任問題,從1980年代的訴訟爆炸以後,在許多國家都成為一個熱點與難點。針對會計師事務所提起的訴訟往往成為媒體追逐的話題,因為它們大多與著名公司的破產或原告的鉅額索賠聯繫在一起。如域外的安隆(Enron)--安達信(Andersen),本土的銀廣夏--中天。同時,長期以來,會計師職業界與法律界以及社會公衆之間就會計師民事責任的邊界問題難以達成共識。關於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的民事責任,有諸多問題值得探討,如民事責任的理論基礎、責任性質、歸責原則、責任認定與承擔及會計師侵權損害賠償等等。本文僅就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的承擔問題作些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