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共有人出賣應有部分——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590號裁定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執行法院代全體限定繼承人立於出賣人地位,出賣土地之全部於第三人,就各該限定繼承人(共有人)而言,仍不失為出賣其應有部分。考量限定繼承人對該財產之感情,或向來之使用狀況,如准其行使優先承購權,亦不影響債權人以最高(拍定)價清償債務之利益,依相同之法理,應認限定繼承人(共有人)仍得行使其優先承購權。
起訖頁 1-2
關鍵詞 共有人出賣應有部分;優先承購權;限定繼承人;債務人不得應買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2001 (2020:1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勞動契約——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540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要保人破產——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481號裁定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