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法典的編纂成功取決于民法完備的民事單行法體系、潘德克頓體系的方法論和民法的私法屬性等因素。構建中國環境法典框架體系一方面需要借鑒民法典框架體系創新的理論和結構模式,另一方面還應當考慮構建環境法典框架體系所面臨的環境法體系的廣義性、環境法法源的廣泛性、環境法律關系的多重牽連性和環境法律責任制度的復合性等中國環境法體系的基本特征和存在的固有問題。編纂中國環境法典應當采用""總則-分則""結構作為法典框架構造的基礎,明確將適度法典化、提取公因式和銜接單行法律適用規則作為環境法典框架體系的構建原則和方法,將中國環境法典框架體系的構建和創新定位于總則編、污染防治編、自然保護編、綠色低碳發展編和生態環境責任編等五個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