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為因應東南亞國家協會(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簡稱東協)之倡議與協定,於2012年10月通過首部個資保護專法《2012個人資料保護法》(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2012, PDPA),該法主要規範非公務機關之個人或組織對於個資的蒐集、利用及揭露等相關規定,立法目的在於強化個人資訊控制權,使得新加坡個資隱私保護之法制環境受到世界企業所信賴,創造有利商業運作與良好外國投資環境,以強化新加坡的經濟競爭力與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