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於民國108年5月10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0804536020號函,作為「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預告。其於該修正草案之總說明表示:「稅捐稽徵法(以下簡稱本法)自六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制定公布,歷經二十八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五日。隨著社會環境快速變遷與行政程序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所得稅法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相關行政法規陸續制定或修正,現行本法部分條文已無法符合社會實際需要,有通盤檢討之必要。」、「鑑於本法係對內地稅稽徵程序之共同適用事項作統一性規定,攸關納稅義務人權益及稅捐稽徵機關稽徵行政,且司法院解釋、行政法院判決及專家學者迭有檢討修正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