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權會在1999年12月9日世界人權日前夕,與法學界及許多社運團體共同發起「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盟」,這是民間由下而上推動國家人權機制的重要起始點。當年代表聯盟向政府提出呼籲的前台權會會長,同時也是主辦今天1國家人權委員會(NHRC)一週年民間監督記者會的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首任召集人黃文雄,當年在記者會上說:「政府應在此後一年,進行公共討論與規劃籌備的工作,參酌聯合國《巴黎原則》及各國實例,立法設立一個獨立自由且有效力、充分反映公民社會多元性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以期明年國際人權日時,我們可以終於有一個可與各國並駕齊驅的人權促進與保護機制。」當年黃文雄呼籲的「一年」,一等就是21年。但慢沒有關係,比較關鍵的是,去年成立的「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有沒有符合當年黃文雄代表民間所呼籲的「獨立自由且有效力、充分反映公民社會多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