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出現了濃厚的國際化色彩,並在國別法律的域外適用、與個人信息保護相關的國際規則制定、以個人信息保護為名的經濟、安全價值追求三方面出現了國際法治衝突。此種衝突的核心並不在於個人信息保護的具體標準之爭,而是在於,國家期待實現數據主權,但這一目標同時面臨他國立法與司法管轄權的挑戰、以及來自企業數據控制權的挑戰。對我國而言,個人信息保護的總體價值取向應兼顧權利保護與經濟、安全利益。對此,有必要完善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域外效力、加强對互聯網企業行為的規制,同時,增强國際規則制定話語權。 |